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,道路的建设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驾游,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用汽车租赁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,从而推动了租赁行业在近十年的快速发展。但是北京汽车租赁行业发展迅速,存在着规模小、业务杂、价格竞争压力大、安全事故频发等诸多问题,汽车租赁市场秩序混乱,汽车租赁公司经营十分困难。
同侪间为了维持公司的运作,避免公司车辆太空闲,同时为了抢夺顾客,许多公司不得不以非常低的租金来吸引顾客。因此,整个行业的价格竞争让本已廉价的租金再次面临下滑的危险。
车辆租赁业欺诈不断,骗车抢车现象屡见不鲜,自驾租车行业的信用管理不健全,丢车现象普遍,这些都是见诸报端,动则丢车十多台。另外,一旦遇到交通事故,情况严重的会直接毁掉一家租车公司,在保险理赔方面对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让企业全身而退,往往一个安全事故就会毁掉一个汽车租赁公司。
为此,建立和完善汽车租赁公司监管法律制度,对处于过渡期的汽车租赁行业进行规制,为汽车租赁公司提供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,保证汽车租赁行业的可持续、稳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。
怎样去改善这些问题,首先要对租车公司承担起责任与义务。
1、保证出租车辆时性能良好,备胎、随车工具等齐全有效,并与租车人交接清楚;
2、负责车辆的各种保险、各种税费及管理费用;
3、负责出租车辆的正常修理和定期保养;
4、协助租车人处理发生交通事故,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索赔手续。